盐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亭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县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盐亭县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职业院校应聘考生报考时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有关要求执行。
规培生按《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川卫科教函〔2022〕91号)有关要求执行。
4.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招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周年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盐亭县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进行网络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3.报名地点:盐亭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盐亭县云溪镇文同路下段463 号卫健局办公楼4—6号,联系电话:0816-7229374),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二)报名所需资料:
1.《盐亭县2024年下半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份(须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须用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满足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和学位条件),并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4.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5.规培生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份。
6.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生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现场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参加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19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盐亭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盐亭县人社局406室,盐亭县云溪镇指南新区丝绸路2号,联系电话:0816-7220556)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3.规培生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
4.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与报名信息表所用照片一致)。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通过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特别提示:如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0:1以上的,采取专业笔试方式进行初选。根据专业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专业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需举行专业笔试的岗位、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资格复审时告知。
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含面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了专业笔试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未进行专业笔试或专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主考官打分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怀孕需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的,须出具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进行递补。递补方式为本条第(一)款。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不合格或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承担。
六、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综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综合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及相关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盐亭县人社局审核确认。盐亭县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考生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聘。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有关调整、补充、提示、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考生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十、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对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盐亭县卫生健康局和盐亭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盐亭县卫健局:0816-7229374;
盐亭县人社局:0816-7220556;
监督电话:
盐亭县纪委监委:0816-7120444。
附件: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