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城区学校分流考调撤并学校教师公告
为深入推进“区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有序分流校点布局调整撤并学校教师,有效缓解城区Ⅱ圈学校学科教师短缺矛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南充市高坪区推进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南充市高坪区城区Ⅱ圈学校面向区内农村撤并学校分流考调在编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南充市高坪区城区Ⅱ圈学校面向2024年区内农村撤并学校(天峰小学、小佛小学、溪头初中)分流考调在编教师,并完全符合《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城区学校分流考调撤并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组织安排,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3)农村教师在乡镇同类学校服务期满5年,公费师范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截止时间2024年9月30日。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二、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考调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数内,具体考调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城区学校分流考调撤并学校教师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附件2)。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调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请报考者于2024年7月2日(9:00-11:30;15:00-15:30)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七楼会议室报名及资格审查,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及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明确要求。报考者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调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考调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和多岗位报考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二)填报信息。报考者如实准确填写《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城区学校分流考调撤并学校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附件3)的各项内容。
(三)现场报名。报考者持《报考信息表》1份、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5张,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1份,其他与报考岗位条件相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四)开考比例。按照事业单位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南充市高坪区学校实际,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考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学科教师紧缺岗位达不到3:1的,经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放宽到2: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考调岗位,调减该岗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领取准考证。报考岗位达到开考比例且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24年7月5日(上午09:00-11:00)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参考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对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查分。笔试成绩查分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2日内电话告知本人。
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报考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教学能力。
3.面试教材。高坪区所用的现行教材。
4.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学科岗位面试人数与学科岗位考调名额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报考者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凡面试入围的考生,根据电话通知时间,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准考证》。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原件,按面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点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点签到候考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笔试缺考、笔试成绩为零分、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本次考调所有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取消考调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排名。
五、考察
根据考调岗位名额,依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因考试总成绩相同影响人员取舍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笔试)办法,将加试(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确定为考察对象者,不得放弃考察。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考察对象确定办法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空额的,采用本公告第五条的办法递补考察对象,并按程序考察和公示。因递补考察公示被取消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岗位),选岗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及上下编等手续。取得聘用资格者,不得放弃选择岗位及聘用。
八、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本次公开考调工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公开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特别提示
(一)考调的相关信息,凡已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聘用等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考调条件是指从报名起至办理聘用手续时报考者均须完全符合的条件及要求。
(四)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17—3334866 0817-3339915
监督电话:0817—3350836
附件1.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城区学校分流考调撤并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城区学校分流考调撤并学校教师单位及岗位(人数)一览表
附件3.南充市高坪区2024年上半年城区学校分流考调撤并学校教师报考信息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