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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招聘1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9 13:25:47 来源:人才引进网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人员公告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充分发挥人才增量效益,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结合专业群建设和队伍实际,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急需紧缺专业的专职教师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经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全国第一所独立设置的培养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文化产业普通高校。目前,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与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合署办公,均有独立建制,实行两个法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一体化运行的组织管理模式。
 
  请在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https://www.svcci.cn)官网查看详细介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备注:1.有*标识的为一级学科及下属所有专业。
 
  2.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名称相同的,以一级学科解释。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当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20日之后出生,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下同)。同时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20日之后出生)。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被单位辞退或解聘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6.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有关待遇
 
  (一)考核招聘人员纳入财政拔款事业编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资、津贴等薪酬待遇。
 
  (二)考核招聘人员需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完成相应工作任务,聘期不少于6年。
 
  (三)考核招聘人员在完成岗位基本工作任务及“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前提下,给予博士研究生安家补助费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30万元。若考核招聘人员不承担“高层次人才专项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的,则不享受相应安家补助费与科研启动费。
 
  (四)符合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储备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另行协商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18:00,以报名电子邮箱收到报名信息的时间为准。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同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生提供学校证明、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代表作及完整的科研成果目录、近期彩色证件照和全身照等材料电子版(原件面试考核时提供,A4纸打印装订成册)发至报名电子邮箱wcyrsc@scvcci.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拟聘岗位(职位编号)+姓名”,如“融媒学院(01)+张三”。报名人员在7个职位中,限报1个职位。
 
  (二)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相关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邮箱同步通知应聘人员参加业绩考评,请应聘者确保邮箱使用正常,并及时关注和查阅邮件。未按时参加业绩考评的,按弃考处理。
 
  (三)业绩考评。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发展与学科建设需求,依据科研业绩量化计分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2)对应聘人员自2020年1月1日以来科研业绩进行考评。根据应聘人员科研业绩量化得分、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如参加业绩考评人员和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参加业绩考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业绩考评结果将通过报名邮箱反馈应聘人员;通过业绩考评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将同步通过邮箱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和查阅邮件。未按时参加面试的,按弃考处理。
 
  (四)面试。面试采取试讲说课+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人岗相适度、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五)体检。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参考科研业绩量化得分;如面试成绩和科研业绩量化得分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以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规则等额顺次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根据招聘名额和体检结果,学校研究确定考察人员。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健康状况、廉洁自律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应聘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应聘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根据报考者的实际情况可以采取深入谈话、民主测评、听取纪检部门意见等方式进行。对考察中取消应聘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以上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的规则等额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官网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应聘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同一岗位内可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中等额顺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并重新按程序进行公示。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学校报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后,取得录用人员资格,按国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除应届博士研究生可推迟至2025年7月31日提供其学历学位证书后(学校将同拟聘人员签订聘用意向违约合同),学校按程序办理其聘用手续,其余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其他有关材料的,以及通过上级部门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不再递补产生的空额。
 
  六、纪律监督
 
  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本次招聘中将严格执行招聘政策和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违纪等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28-85767736。
 
  七、特别提示
 
  (一)公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八、联系方式
 
  邮 箱:wcyrsc@scvcci.edu.cn
 
  电 话:028-85643561 何老师
 
  九、本公告在学校官网(https://www.svcci.cn)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s://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等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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