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雅安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受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名(以下简称“辅警”),派遣到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政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要求: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3年9月1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
5、身体条件:限男性,身高1.75米(含)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协调性好,双眼裸眼视力达到4.8及以上;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严重口吃、传染性疾病等;
6、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能服从岗位调配。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在职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以及本人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现役军人或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5、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6、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或者在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辞职不到半年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加分条件
(一)加分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总成绩加2分,在职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总成绩加1分;
2、退役士兵,总成绩加2分;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总成绩加2分;
4、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总成绩加2分。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总成绩加1分。获得区县级表彰奖励的,总成绩加0.5分。同一事项受到各级表彰的,以最高级别表彰奖励为准,不重复计算。各级表彰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分;
5、公安院校或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总成绩加1分。
以上加分项可重复计算。
(二)加分审核
1、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时需在《报名登记表》中“政策性加分条件”一栏预先如实填写自己符合的加分条件,并由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到雅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进行加分复核。
2、加分审核程序,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以及报名时未按要求填写加分条件及分值的,均不加分。对未如实填写加分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5日至9月20日(注: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东路3号(雅州集团)3楼1312办公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手续: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提交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须提供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填写《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详见附件2)。
(3)近期免冠白底1寸照片1张。
(4)个人银行征信报告。
5.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名时对拟报考人员实行初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考生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其他必备条件;对拟报考人员五官、身高等按照公告要求标准进行初步测试,资格初审内容有一项不达标者将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6.考试费用:报名费10元,体能测试费50元,面试费50元。
(二)体能测试
辅警岗体能测试内容: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设定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测试项目:2000米、俯卧撑。体能测试分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试两个项目均达标即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招聘工作下一个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查询: 体能测试成绩通过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查询:http://jkq.yaan.gov.cn/index.html。
(三)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和临场应变等。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将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向社会公示,请考生注意查阅。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通过联系电话通知考生。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雅安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个人信用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聘用单位根据以上情况,提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并对提出的结论负责。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雅安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通过雅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雅安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聘录用、劳动合同管理等工作。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与雅安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雅安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其人事风险责任。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具体负责管理考核和组织培训。辅警首次聘用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1年。
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在聘用期间严重违反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各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不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可以随时退回雅安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考核情况,由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雅安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劳务合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五、薪酬待遇
辅警基本工资为2600元/月+每月绩效工资+层级工资+岗位工资+年终绩效考核奖。聘用人员工作服装由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统一提供保障。五险一金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解释权归雅安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考核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未经正式签订招聘录用合同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负。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三)咨询电话:雅安经开区综合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35-3228508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835-3238110
附件:
雅安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