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按照《富顺县教职工调配管理实施办法》(富教体发〔2023〕26号)的规定,报经富顺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采取公开考调的方式补充县城部分急需紧缺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岗位
富顺一中:初中语文3名、初中数学3名、初中英语3名、初中生物1名、初中历史2名,共12名。
城关中学:初中语文1名、初中英语1名、初中物理1名、初中历史1名、初中政治1名,共5名。
二、考调范围、对象
县内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的教师。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无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
2.在富顺县教体系统服务期满5周年且在现聘工作单位服务期满3周年及以上,其中在现聘工作单位服务期以最近一次流动到我县教体系统被学校(单位)聘用时间为起始日来计算(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含试用期)。
3.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 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以上层次)。
4.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报考学校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或正在接受审查和信访调查未下结论的;
2.被列入自贡市教育系统“黑名单”和“灰名单”未解除的;
3.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在现工作单位服务未满3周年的;
4.现任学校校级 领导班子成员的;
5.服务期未满或服务期已满但未能转正定级的;
6.在部门(单位)阶段性中心(重大)工作中承担重要任务未履职结束的;
7.质量监测学科:报考者任教班级、任教学科最近两学年末(2021-2022、2022-2023)的平均分处于所任教直属学校(学区)排名后1/3的;
8.非质量监测学科:最近两学年(2021-2022、2022-2023)担任教学岗位的工作量未达到满工作量的一半,教育质量较差的;
9.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注:考调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数据及能否报考的审核意见由报考者现人事关系所在的直属学校、学区教育工作督导室在2024年1月25日前统一提供给县教育体育局。)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富顺县安和实验学校弘雅楼。
(三)报名材料:本人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申请、工作年限、任教经历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2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填写《富顺县2024年县城部分中学考调教师报名表》2份并交验各类原件。
(四)资格审查:县教育体育局组织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特别提示:报名时每人限选一所学校中的某一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无效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对违反原则,弄虚作假者,将追究相关责任。报考者在报名后至考试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在报名、领取准考证时未留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教师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工作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一)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1.笔试内容:报考学科的课标、教材及文化知识。
2.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2024年1月26日(下午3:00—5:00)在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
3.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2024年 2月1日在县教育体育局公告栏公布笔试成绩。
(二)成绩的使用: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分学校按不同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各岗位考察人员名单,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察人员。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合格线不予聘用。
六、考察
在县人社局、县教育体育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考察不合格:
(一)违反师德师风受到校级及以上处理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且正在处分期内者;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县教育体育局立案调查者;
(四)因失职渎职造成校园安全责任事故的,或违反《信访工作条例》及网络管理相关规定等受到公安机关告诫及以上处理的。
因报考者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高于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统一在县教育体育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举报应以真实姓名书面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一律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聘用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确认及聘用
(一)本次考调确定的拟聘人员2023-2024学年度下期仍在原单位工作,到2024年8月时按程序报批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也不再补录。
1.教学成绩和工作量不达规定要求的:
(1)质量监测学科:拟聘人员该期末任教班级、任教学科期末平均分处于所任教直属学校(学区)排名后1/3的;
(2)非质量监测学科:拟聘人员担任教学岗位的工作量未达到满工作量的一半,教育质量较差的;
2.拟聘人员因违反师德师风受到校级及以上处理或因违规违纪受到县教育体育局及以上处理的。
(二)本次公开考调教师均在考入学校空缺的岗位内竞聘上岗,并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考调教师工作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的指导下,在富顺县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用人学校要严把进人关,考调工作须按公告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办法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反映,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报考者要诚实守信,严禁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作弊。如有违反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考调。
十、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3-7214380
监督电话:
富顺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813-7169340
富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