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29 17:36:38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0年07月29日讯: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3名事业编制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天津市居民户口或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全日制本科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8月8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人员或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8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及执业证等,均须于2020年9月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7.持有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毕业生证书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材料;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招考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等见《2020年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29日开始,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站(http://www.tjwsrc.com/)、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jbd.gov.cn/)查询。
四、招聘办法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相关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文件精神,报考我系统的非事业编制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按要求出具《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即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首先优先一线医务人员。推荐信仅使用一次。
(一)报名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网站,须以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系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照报名系统要求正确、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招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后,无特殊情况,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缴费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45元,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者,将视为放弃考试。报名通过审核并缴费成功后,将不允许再做任何修改。
报名网址:http://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9:00至8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8月7日9:00至8月12日17:00。
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20年8月23日9:00至8月26日上午9: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二)笔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自即日起可登录公告发布网站下载《2020年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如实填写个人健康情况,签署考试安全承诺书并签字。考试前请将《2020年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交给考点工作人员。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采用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自2020年9月9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报名审核通过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将无法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3.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件(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等);
5.一寸证件照4张。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资格复审合格后,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在网上缴面试费用45元,并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首先按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的原则,如仍出现条件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考生,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选择设置本岗的单位。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备案
办理聘用手续后,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等相关材料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其它
1.此次招聘人员,将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各科室岗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它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
3.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分别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不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按照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及防疫政策等要求,如遇突发状况,需要对上述安排作调整的,将通过天津卫生人才网、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各招聘环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未知晓时间安排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2020年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点击下载)
3.2020年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考生健康卡及安全承诺书。(点击下载)
考务电话:022-29241189022-59210605
监督电话:022-29242131
天津市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
附件1:《2020年宝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岗位 | 所学专业 | 人数 | 考试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 |
岗位1 |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外科学 | 5 | 临床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
岗位2 |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内科学、中医儿科学、中西医结合、中西医临床 | 3 | 中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
岗位3 | 医学影像学(五年制)、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6 | 医学影像(医)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
岗位4 | 口腔医学 | 5 | 口腔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
岗位5 | 口腔医学 | 1 | 口腔医学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具备口腔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 |
岗位6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 | 2 | 医学检验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
岗位7 | 医学检验、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临床检验诊断学 | 2 | 医学检验 | 大学专科及以上 | 具备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技术资格 | |
岗位8 | 药学 | 1 | 药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具备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
岗位9 | 中药学 | 2 | 中药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具备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
岗位10 | 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医师方向) | 2 | 康复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
岗位11 |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3 |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
岗位12 | 卫生检验学 | 2 | 医学检验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
岗位13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13 | 预防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从事职业卫生防治、放射卫生防治、性病艾滋病控制、病媒生物防治、消毒等工作,作业负重超过25公斤,适合男性 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要求见公告) |
岗位14 | 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5 | 预防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从事学校卫生、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免疫规划等工作 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
岗位15 | 公共卫生事业管理 | 1 | 预防医学 |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 取得相应学位 | 研究生不限全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