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招聘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1-11-25 08:28:26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11月25日讯: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1年拟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是一所以脑病和心血管病诊疗为主要特色,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和健康管理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建筑面积近20万㎡。近两年来,在省直医院综合绩效考核中连续排名第一,并荣获“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
医院始建于1971年6月26日,当时位于陕西省华阴县,系华山冶金医学专科学校附属医院(隶属冶金工业部)。1988年,华山冶金医学专科学校迁址到石家庄市;1995年并入河北医科大学,1996年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五医院,2002年正式更名为: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近年来,在大学党委的领导下,医院取得了高质量发展,办院规模不断发展壮大,2019年5月18日,元氏院区正式开诊;2020年1月1日,全面托管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医院。自此形成“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面向省会东、南两个方向,服务全省百姓健康。医院现有职工2519人,其中高级医疗职称人员439名,博士生导师22名,硕士生导师136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8名,省管优秀专家5名,省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名,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6名。
医院是国家卫健委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心血管介入诊疗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精神病学、老年医学、心血管内科、心血管外科、普通外科、临床营养学和内分泌科共七个学科是河北省医学重点学科;同时,还拥有心血管内科、产科、烧伤科、骨科、普通外科、口腔专业、精神科、传染科、眼科、医学影像专业、老年病科等11个河北省临床重点专科;肾病科、血液病科为河北省中医重点专科。河北省精神卫生研究所和河北医科大学精神卫生中心、河北医科大学先天性心脏病诊疗中心挂靠我院。
医院成立了河北省精神卫生暨京津冀精神卫生专科联盟、远程会诊中心、裕华区紧密医联体,为全省基层医疗机构和疑难疾病的诊治提供更加全面的医疗资源和支持。医院拥有河北省首台、同种最先进型号国内第一台射波刀,国内领先的X线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仪(PET/CT)、3.0T双梯度核磁共振、320排CT、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机(双C)等大型诊疗设备95台(套)。
技术力量:两次成功实施“连体婴儿分离手术”,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医院在先心病手术和介入治疗、周围血管疾病的射频消融治疗、复杂性心律失常的射频消融技术、氩氦刀靶向冷冻治疗肿瘤技术等方面,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先心病介入和外科手术超过12000例;脑血管介入治疗的难度、数量省内领先,精神卫生专业在全国综合医院精神医学联络会诊中排名第七。
医学教学:作为大学直属医院,每学年承担河北医科大学教学任务8000多学时;作为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同时也承担各专业住院医师和全科医院的规范化培训任务。近年来,医院不断加大投入,建成了全省一流的高标准临床技能培训中心,大力开展远程教学和多媒体教学,对进修学生住宿统一公寓化管理。
科研创新:医院是国家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河北省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河北省大肠癌精准诊断与治疗重点实验室、河北省脑科学与精神心理疾病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烧伤救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均挂靠我院,同时,高标准生物标本库正式运行。目前,医院累计承担各级科研项目1200余项,其中国家级项目25项;获得奖励235项,其中省级科技进步奖1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11项,市厅级奖励214项;发表文章1800余篇,其中SCI收录论文170余篇。
公益救助:坚持先心病救治17年,先后深入全省156个县市区,行程36万公里,为23万名儿童进行了心脏健康筛查,救治患儿遍及全省各地,还有来自周边省份和西藏、新疆、四川、海南等地的儿童,并与吉尔吉斯斯坦国家卫生部心脏病中心共建“中吉先心病研究中心”,致力于“一带一路”国家的先心病普查、治疗、研究以及预防等。
医院殊荣:河北省先进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群众满意的医疗机构、全国人文爱心医院、全国健康管理示范基地、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中国百家改革创新医院、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感动河北”年度人物唯一群体奖、河北省关爱儿童贡献奖、河北省儿童慈善奖,2020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全国改善医疗服务创新型医院”等,先心病介入治疗专家王震教授获评中央文明办“中国好医生”荣誉称号。
目前,十三万平米的全新5G病房综合楼全面投入使用,医院以此为契机,与华为、移动签约合作,共同打造省内首家5G医院,开展5G技术开发和智慧医院建设,已经正式获评河北省首批“互联网医院”,正在迅速实现从信息化到智能化的转变。
展望未来,在河北省卫健委和河北医科大学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传承并弘扬“崇德精术,博医济世”的院训,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进6S管理,努力打造“规模要适度、管理精细化、学科有特色、运行有效率、医院有文化”的精致医院,向“患者满意、医者乐业、环境优美、人文和谐、国内知名综合性大学医院”的目标不断前行。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护理岗位:应届毕业生(岗位代码:024、025)本科毕业生需25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日后出生人员),硕士及以上研究生毕业生需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后出生人员);护理岗位(岗位代码:026、036)人员需为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人员)。
非护理岗位:需18-45周岁(1975年12月1日至2003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其中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需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1年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拟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78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此次招聘“应届毕业生”范围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2月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1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工作日时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
医院5G医技病房楼3楼住院准备中心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对于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1)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2021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为A4纸):身份证、所有已取得学历毕业证、所有已取得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成绩单、执(或从)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写明参加工作时间的工作证明。
报考024、025护理岗位人员同时还需提交:高中毕业证;大学入学招生底册(专接本人员同时还需提供考取本科时招生底册)。
4、资格审查。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招聘全程进行资格审查。
5、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医院人力资源部通过医院官网(www.jyyy.com.cn)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专业理论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医院官网(www.jyyy.com.cn)通知。
3、笔试结束后一周内成绩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非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招聘条件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不设比例。
护理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公告栏张贴和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工作。
5、根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下一招聘环节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技能操作考试
专技医师(岗位代码:001-021)、技师(岗位代码:022-023)、护理(岗位代码:024-026)岗位需参加技能操作考试。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综合成绩后(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技能操作考试人选1:1的比例确定技能操作考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都进入技能操作考试。
(五)总成绩合成
专技医师(岗位代码:001-021)、技师(岗位代码:022-023)、护理(岗位代码:024-026)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三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技能操作考试成绩×25%,笔试、面试成绩、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
其它岗位(岗位代码:027-044)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科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七)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官网(www.jyyy.com.cn)发布招聘过程中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于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56092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156031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监察室)
0311-6690878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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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