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方案(第二批)
按照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以下简称“我单位”)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招聘计划
2024年3月21日,我单位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
我单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以及应聘人员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4年度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的人员。
2.高层次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正常履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专业参考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指导目录,就业观念端正;
4.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不接受以辅修专业报考;
6.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7.报考医师岗位人员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或具备考取执业医师资格条件,同时符合相应岗位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要求;
8.同时具备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或仍在影响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行为,尚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聘用后即出现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情形的;
8.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信息发布及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4日下午5:00止。如相应岗位未招满且仍有招聘需求,相关信息将在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本类岗位信息发布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以电子版文件压缩包投递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为yzxbszp@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招聘岗位名称+姓名”。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按照清单要求提交报名材料,每一项材料作为一个独立的PDF文件,命名格式“序号+文件名称”;所有文件最大容量在30MB以内;扫描文件分辨率为300dpi,确保文件内容完整、页面整洁、无歪斜、无阴影,浏览及打印清晰。
材料清单:
(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附件2);
(2)2024年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电子版(PDF版);
(4)身份证扫描件(PDF版,正反面在一页);
(5)个人简历:反映本人创新能力、学术水平、科研业绩及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著作、论文、科研项目、专利、重要获奖等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PDF版);
(6)有工作经历人员需提交:职称证书扫描件(PDF版)、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7)其它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招聘计划中其他要求)。
(二)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告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审查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单位组织的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综合素质等,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核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核成绩确定后,我单位将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考核成绩。
(四)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或函调等多种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范围与招聘方案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聘用。如遇特殊情况,经我单位党委研究后,可适当延长完成相关聘用手续期限。其中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以上各环节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环节工作时间调整的,调整通知将在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sjk.tj.gov.cn)、天津卫生人才网站(www.tjwsrc.com)及我单位网站(www.tj-fch.com)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等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若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
(四)本方案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五)单位地址及电话
1.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4号、天津市西青区西营门街保山西道2号
2.咨询电话:
(1)招聘政策咨询
电话:022-26382808
联系人:毕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00
(2)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22-23337653;022-23337360
附件2: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高学历高层次人才应聘登记表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