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24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医院事业发展和人员需求实际情况,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开展医学教学、医学研究、卫生医疗及疾病预防、医疗康复服务。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一)招聘数量:9名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职责: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见附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2024年事业编制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三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不接收以辅修专业报考,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工作人员须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但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失信联合惩戒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发生科研诚信失信行为被通报处理的;
9.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回避制度。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信息发布日期
2024年6月17日至6月26日在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官网(rsj.tjbh.gov.cn/)、天津港保税区官网(www.tjftz.gov.cn)、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发布。
五、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开始至7月3日16:00结束。
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yyb.shtml)“人才招聘”专栏,进入指定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提交报名材料,每人限报一岗,通过其他方式或在非报名时间报名均无效,报名期间恕不接受纸质应聘材料及来访。
联系方式:联系人,季卿;联系电话,022-60119728。
(二)资格初审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主要标准为医院发布的岗位招聘条件。请应聘人员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资料真实、准确。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推挤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初审结果的告知:1、时间: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2、形式: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进入后续环节的资格。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恕不另行告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未达到该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岗位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我院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和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公布核减招聘岗位和取消考试的岗位,并通知已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形式进行。
2、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
3、笔试分值:笔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4、时间、地点:笔试具体时间安排和考场分布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 )“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发布的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医院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筛选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入围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未按照医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旨在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天津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面试日程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医疗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护理人员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占面试成绩的50%分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得分按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应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招聘专区”专栏及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招聘信息”专栏发布。
(六)体检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将根据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进入体检环节。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向公开招聘人员的体检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体检者可申请补检一次。如存在未能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未通过,自愿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结果发布后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七)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的考察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15日内到岗考察,应聘人员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如有需要将对拟录用人员档案进行查阅。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试工是考察的环节之一,试工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所有人员需按要求参加试工,不能完成试工的人员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在考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曾发生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或师德失范行为及不符合该岗位要求的人员,考察结果不合格,不予聘用。
(八)公示与聘用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应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结相应手续并到医院报到,并于报到后30日内签订聘用合同。未经医院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期间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下列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将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每个岗位递补只进行一次)
1.应聘者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违规行为处理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应聘人员被查明隐瞒曾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违反行风规定行为或者医德失范行为,或者根据其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结论计算的年龄不符合拟聘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公示意见受理邮箱: zyykgzp@163.cn
咨询电话:022-60119728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需要对招聘各环节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会在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官网(rsj.tjbh.gov.cn/)、天津港保税区官网(www.tjftz.gov.cn)、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网站(www.tjmugh.com.cn)、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网站(www.tmuaih.com)发布调整信息。
举报或投诉电话:022-60118876、84906240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