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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特岗教师招聘2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5 09:40:03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第十三师位于新疆哈密市,东邻甘肃酒泉,南连巴州,西依吐鲁番、昌吉,北接蒙古国。哈密是新疆东大门,素有“西域襟喉、中华拱卫”之称,既是历代中央政府经略西域的桥头堡,又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通道。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在十三师新

星市团场学校从事教育工作,提高团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更好的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岗教师。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笔试+体检+考察”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十三师新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特岗教师23名,具体学段、学科及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以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二)招聘条件

1.本科学历年满18岁以上(2002年1月1日后出生),30岁以下(1992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应聘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可应聘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5月7日

将以下资料以“报考者姓名+学校及岗位”为文件名的压缩包发至邮箱:btsssjyj@163.com

1.《2022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签字扫描件和电子版)(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普通话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3)手写签名扫描件。

3.《考生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手写签名扫描件。

4.填写《2022年十三师新星市招聘特岗教师报考者信息汇总表》(附件5),并上传电子版。

5.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2022届毕业生,需要本人作出承诺,承诺表明“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能够按时毕业获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内容,学校或学院盖章,并上传扫描版。

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如实提供以上报考材料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5月11日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登记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招聘办公室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邮件会通知报考人员补充相关材料或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加入钉钉群或QQ群消息,如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或未加入相关群组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机会。请保持通讯畅通,务必关注邮箱信息。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形式 将在十三师政务网、钉钉群或qq群内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消息。

2.面试采取线上说(讲)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初审者,根据说讲课篇目,准备10--15分钟说课,重点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师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等。

3.成绩公布。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说讲课70分,答辩3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形式将在十三师政务网、钉钉群或qq群内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相关消息。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考一科,笔试内容按照学科开展专业技能测试(例:报考数学相关岗位进行数学专业技能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

3.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

(六)调剂

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者,且有服从调剂意向者,第一报考志愿未录取,如其他岗位有空岗,且本人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招聘办公室可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

(七)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十三师政务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后,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十三师政务网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特岗教师一经录用,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服务期3年,到期后,愿意留在团场继续任教教师,考核合格及以上直接入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报考普通高校研究生,在初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七、监督

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教育工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十三师政务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十三师政务网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8.本《公告》由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2-2309602、18160398239

附件:

1.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特岗教师招聘岗位需求表

2.2022年兵团团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登记表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5.2022年第十三师新星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考者信息汇总表

6.2022年兵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

第十三师新星市教育局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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