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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疆喀什地区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5 17:11:45 来源:人才引进网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7月05日讯: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做好2021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1〕1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喀什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1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共计1213名,其中幼儿园172名,中小学1041名,详见《2021年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对体检中隐瞒病史的(精神类疾病),一经发现,予以解除聘用。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和已取得的教师资格符合岗位要求。报考岗位专业参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学历要求:学前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阶段县及以上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县以下岗位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初高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或新疆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自学考试课程合格证报考,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正式在编教师(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上述情形涉及时限截至2021年6月30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聘用等程序。此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

  (一)网上报名(2021年7月7日10︰00—7月13日20︰00)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1个岗位,以报考人员身份证号为识别依据,多报无效。对恶意报名者视为扰乱报名秩序,取消本次考试资格。考生可登陆自治区教育厅网站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jpg格式,个人免冠照片大小10~200kb之间,其他证件照片大小10~600kb之间)。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21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教育方式(如:全日制、脱产、自考或函授等)。报名完毕后下载打印《2021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考生必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照片必须清晰,使用不合格的照片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2021年7月10日—13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由喀什地区教育局根据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写信息进行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查询时间:2021年7月14日—16日。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由喀什地区各县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前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

  1.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将于2021年7月21日之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按照《公告》《岗位表》具体要求进行。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有虚假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考生须持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复印件到资格审查地点进行审查。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于2021年7月18日之前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另行通知。

  (2)面试成绩:学前教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中小学教师面试成绩满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以试讲答辩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其中学前阶段10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考官根据考生所报岗位学段学科,从已准备好的教材中,现场抽取一节课,交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准备一份教案,然后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进行答辩。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要进行专业测试,学前教师岗位要进行幼教专业技能测试。

  (四)体检、政审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由所报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关于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补充通知》(新教师办〔2011〕14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安排。体检时间、地点由县市教育局通知报考本县市考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3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经招聘县市教育局批准,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相关人员陪同下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政审。喀什地区教育局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喀什地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结果全部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并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七)岗前培训

  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培训时间、地点由各县(市)教育局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不少于80学时,培训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培训合格后,按各县(市)规定时间报到上岗,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签订合同

  新聘教师报到后,与招聘县(市)教育局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教师的档案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交县(市)教育局。

  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且自报考当年起3年之内,不得参加喀什地区组织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新招聘教师自上岗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动,不得报考公务员及其他事业单位。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喀什地区教育局将建立教师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提供虚假材料的、考试违纪的、同意调剂后不到岗的、逾期不报到的考生三年内不能参加喀什地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

  (三)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信息发布

  教师招聘相关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其中:

  (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网址:http://www.kashi.gov.cn)发布。

  (二)网络报名通过自治区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jyt.xinjiang.gov.cn/)进行。

  (三)网上初审结果、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培训等信息通过喀什地区行政公署网站(网址:http://www.kashi.gov.cn)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通知为准。

  六、相关事项

  (一)喀什地区教育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喀什地区教育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政策咨询电话:

  喀什地区教育局:0998-2537992

  喀什市教育局:17809988701

  疏附县教育局:0998-3251015/0998-3252973/

  疏勒县教育局:15569191956

  伽师县教育局:0998-6736992

  岳普湖县教育局:0998-6822438

  英吉沙县教育局:0998-3626521

  莎车县教育局:0998-8516339

  巴楚县教育局:0998-6217327

  监督电话:0998-2525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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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1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2.2021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参考目录.xlsx

  喀什地区教育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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