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广纳贤才,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结合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博士研究生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位于新疆天山北坡经济带、乌昌石城市群核心发展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核心区。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开设智能制造、医药卫生、旅游、风光电新能源等中高职专业67个。建成4个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37个教育部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荣获国家级奖项32个、自治区级奖项382个。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等28所院校结对组建闽昌职业教育联盟。在世界500强企业特变电工成立“特变电工分院”。拥有国家级特色产业公共实训基地、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中医药文化馆、现代煤电煤化工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中德智能制造数字化仿真中心、比亚迪新能源汽车实训基地等校内(外)400余个。
二、引进需求
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需求和专业等要求详见《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
(三)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师德,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下列人员不属于引进范围
(一)昌吉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含正在试岗期的引进人才);
(二)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人员、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五)曾作为昌吉州人才引进被解聘以及昌吉州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2年内的;
(六)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七)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引才待遇
(一)薪酬待遇。学院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按照“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具体面议。
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执行)、安家费、岗位津贴、年终绩效和课时费等。
(二)科研经费。学院提供科研资金,并协助申报国家、自治区、州级人才项目。若成功申报并立项国家、自治区级人才项目,学院配套支持部分科研经费。
(三)其他支持。学院为引进人才制定了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团队合作、职称晋升、协助解决配偶工作等方面提供支持,为高层次人才快速发展提供全方位政策保障。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引才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8月15日20:00(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及要求: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2)中的专业代码,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并填写《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3),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电子版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有效期内)及博士研究生期间所发表的核心期刊、国家级奖学金、所获校级及以上荣誉等印证资料的扫描件或照片的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13109010517@163.com。报名人员须保证填报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因填报信息虚假、个人理解有误等原因造成审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均参加考核,考核由学院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面谈重点考核思想政治、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教学与科研成果、团队合作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昌吉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附件4)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5)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经本人申请,可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五)考察
考察由学院组织实施,采取多种形式向体检合格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局派出所、村(社区)居委会、毕业院校或参加应聘前所在单位了解其政治表现、思想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州人社部门印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监督及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报名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引进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及时接收有关工作信息。
七、信息查询
本《公告》确定的相关事宜,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通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发布变更公告。网站查询方式: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及公务员招考(https://www.cj.gov.cn/p120/sydwzp.html)。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兴业大道8号。
联系电话:0994-2344771
13109010517(宋老师)
18999369609(张老师)
附件:1.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表(下载)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下载)
3.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下载)
4.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下载)
5.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下载)
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委员会组织部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