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学校办学办医水平和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23年4月,学校新一届党委成立,确定了建设“西部一流并辐射中亚的医科大学”的奋斗目标,学校步入了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学校下设26个院部,开设29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现有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5个学科门类,形成以医学为主,其它学科相辅相成的学科结构与布局。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60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学校拥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中医药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人,国医大师1人,全国名中医4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6人入选“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71位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获评“全国优秀共产党员”,4人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10人获评“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学校所辖8所直属附属医院,围绕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以满足疑难危重疾病救治和新疆、周边国家特高发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全疆医疗系统主力军优势,形成了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医疗资源集群,为“健康中国”、“健康新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学校不断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与国内20余所大学建立了深层次共建合作关系。与俄罗斯、日本、英国、塔吉克斯坦、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等多个国家的大学及研究机构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6月4日(含)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附件1)。
10.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11.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3)。
1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5日19:00。
四、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新疆医科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新疆医科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招聘岗位均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开展,应聘人员登录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网(https://zhaopin.xjmu.edu.cn,建议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浏览器,系统操作方法见附件4)进行注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和岗位,按照提示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新疆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2)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上传材料“公开招聘考察表”栏目)。该表“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4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情况,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情况,并加盖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上传至报名系统中“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栏目。
(3)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PDF格式),并附相应学历、学位电子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PDF格式,上传至学习经历相应栏目)、《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PDF格式,上传至学习经历相应栏目)(由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2024年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学信网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所在学校出具的学位证明扫描件(PDF格式,明确应聘人员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专业代码,上传至“学位证明”栏目)。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学习经历相应栏目)。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交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上传至报名系统中“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栏目。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注册后详细填写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信息等,所填信息要求完整、准确,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2)网上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599857620(万老师)。
(3)专业参照目录: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参照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如所学专业为学校自设专业,须校方学位授予部门提供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需求专业相符的证明。
(4)网络报名过程中,应聘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请咨询岗位联系人。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提交的审核材料不完整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资格审查部门进行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三)考核方式
采取考核制。考核环节分为: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试工2个环节,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及试讲成绩(含专业技能考核)占70%,试工成绩占30%。
(四)具体考核环节
1.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面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试工
试工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入闱试工人员经确认放弃试工资格的,不再递补。试工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试工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试工环节为招聘考核环节,期间不计薪)。
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
3.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面试及试讲(含专业技能考核)/font>70%+试工/font>3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开展。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
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按招聘岗位数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医院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告,提前公布体检相关事项。
2.体检要求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行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六)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对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个人档案报考察部门审核。
2.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七)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将按照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通知公告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提供线索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因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联系方式
中医学院:0991-2110270(樊老师)
人事处:0991-2110072(任老师)
六、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七、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1.新疆医科大学校本部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jiang.gov.cn)、新疆医科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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