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2024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适应公安工作发展,进一步加强隆阳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经报请隆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研究同意,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经综合考核后,确定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与分局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分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高中(中专)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三、招考人数
此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人,男女按照各部门需求情况而定。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五)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21日—2006年5月21日);
(六)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
(七)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
(八)双眼矫正视力0.8以上(标准对数视力不低于4.9);
(九)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色盲,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熟悉图像侦查、情报分析研判、警犬、系统维护、医学、化学等与公安工作有关的专业技术的报考人员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犯罪记录或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含疑似吸毒人员);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纪委督察通报、处理过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1日至5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此次补充人员的各部门招聘岗位.xls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法制大队: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358号
联系人:赵警官 联系电话:18887557119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70号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13987537070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巡特警大队:保山市隆阳区新雨社区
联系人:孔警官 联系电话:13908757277
保山市公安分局隆阳分局永昌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海棠路201号
联系人:赵警官 联系电话:15925594163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九隆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朱紫街18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电话:18987535811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瓦马派出所:保山市隆阳区瓦马乡瓦马社区瓦马街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18887557737
(三)报名材料
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现场报名:
1.报名登记表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登记表.doc
2.政审表(尿液检测证明,政审表上需证明本人及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派出所审查意见必须写清楚本人及近亲属有无违法犯罪情况。政审表.XLS
3.个人征信报告明细
4.两张彩色5分照片(不限底板颜色)作为备用。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6.本人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需提供2份
7.毕业证复印件2份
8.农行银行卡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身高、视力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考试(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统一组织考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的60%)
考试内容,公安基础知识(总分70分):《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面试(占总成绩的40%)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面试总分100分。
(三)体能测试
参照《招考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标准》,男性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为10米×4往返跑、800米跑。两项平均分达到规定标准的为合格。体能测试结束的当天公布体能测试结果。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体能测试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审对象。考察工作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拥护党的领导,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其它不能聘用的情况。
八、工资保障与福利待遇
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所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分类工资制度,具体标准如下:
(一)各部门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
1.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为:级别工资15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
2.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晋升一个级别增加一级级别工资50元。
3.特殊岗位津贴:每人每月300元。
4.绩效考核工资200元/月。
5.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6.为所有勤务辅助人员购买大病医疗保险,为特岗勤务辅助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巡特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
1.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基本工资为:级别工资1500元/月,岗位工资1000元/月。
2.正式聘用的警务辅助人员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每年晋升一个级别增加一级级别工资50元。
3.特殊岗位津贴:每人每月800元。
4.绩效考核工资300元/月,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逐年增加绩效工资300元。
5.依法为警务辅助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6.为所有勤务辅助人员购买大病医疗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相关事项
(一)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同时建议关注“隆阳警方”微信公众号。在发出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辅导培训。
(四)除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外,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向报考人员收取其它费用。
(五)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派驻分局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数字表述中均包含本数。计算年龄、参加工作时间、工作经历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
(七)本公告由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75-2122851。
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