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工作,全面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经陇川县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内设股室、中心岗位2名,属行政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二、岗位工作内容
协助开展不动产登记、确权登记、项目内业整理等综合业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德宏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备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年月在1989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男、女各一名;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计算机操作等业务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单位分配和管理;
6.同等条件下,男性拥有C1驾照者优先。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招聘资格
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聘人员;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6.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
7.吸毒人员或有吸毒史的;
8.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名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招聘流程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
(二)报名
1.公开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丁恒全
联系电话:0692-7171476。
3.报名地点: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陇川县自然资源局临时聘用人员招聘报名表1份;个人简历1份;个人征信1份。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指定专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根据岗位工作特点,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即确定为面试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相关领导和股室负责人组成面试领导小组组织开展。
(五)体检
到指定医院(陇川县人民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拟确定为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则不能聘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本次招聘过程中,在体检、公示、聘用环节出现不合格或弃权的,可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服务期限要求
正式聘用后需在岗一年(聘用期间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有企业人员招聘考试),原则上合同到期考核合格后续聘。
(九)聘用待遇
1.试用期工作人员按照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含五险),试用期为二个月。
2.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按照3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含五险)。年终考核按照《陇川县自然资源局聘用人员考核方案》执行。
3.聘用人员参照机关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单位工会职工福利。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提交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期间应聘人员须保证电话畅通,如因电话无法联系而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未尽事宜,请咨询陇川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丁恒全,电话:0692-7171476
陇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