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场监管岗位1名。
二、应聘条件
招聘对象具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红河州城镇居民户口;
(三)具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连续一年以上;
(四)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198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大专以上文凭,身体健康,专业不限,男女不限;(六)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5月22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红河州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个人简历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报名方式:
(1)报名途径:网络邮箱报名。
(2)报名邮箱:1269905497@qq.com
(3)报名流程:下载填写《红河州市场监管局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表》并附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公益性岗位+姓名。
4. 资格审查:由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1. 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后,工资2900元/月,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五险,本人需承担个人缴纳部分。正式录用后享受工会会员待遇。
2. 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或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四、联系方式
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科侯秋皓,电话:13887305527。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地址:蒙自市红河大道南侧(原红河州工商局)。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