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昆明市植物博物馆建设管理办公室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9 15:23:09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2年07月29日讯:为加强昆明市植物博物馆建设管理办公室专业工作人员配备,进一步提高工作针对性、规范化和专业度,经研究决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昆明市植物博物馆建设管理办公室,于2022年6月经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为昆明市人民政府大健康发展管理办公室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国家植物博物馆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工作;负责组织国家植物博物馆各类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国家植物博物馆展藏品征集与管理、展览陈列设计与实施、园林园艺设计与实施;负责组织国家植物博物馆有关合作交流,开展形象品牌宣传推广;承担国家植物博物馆理事会办公室和国家植物博物馆建设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引进名额及要求
本次人才引进5个岗位共5人:其中专业技术岗5名(其中:副高级1名、中级3名、初级1名)。引进的人才于正式调入之日起,需在昆明市植物博物馆建设管理办公室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方可申请调动或参与其他考试。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素质,品行端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2年以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岗位条件
需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详见《昆明市植物博物馆建设管理办公室2022年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引进人才:
1.尚在试用期内或按有关政策规定未达到所在地区或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含)等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
6.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范围及对象
昆明市各级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自愿放弃身份的公务员;全市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试用期人员除外)。
五、引进程序
(一)个人申报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1日至8月12日。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将所需材料发至报名邮箱:kmdjk2016@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并电话告知,联系电话:0871-67435132。
3.报名材料
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应提供: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昆明市植物博物馆建设管理办公室2022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3)《昆明市植物博物馆建设管理办公室人才引进申报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件;
(4)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
(5)《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6)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7)最新《公务员职级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8)其他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人员应提供:
(1)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复印件,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昆明市植物博物馆建设管理办公室2022年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3)《昆明市植物博物馆建设管理办公室人才引进申报承诺书》(附件3)签字扫描件;
(4)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
(5)《昆明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6)最新《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复印件;
(7)其他受过县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组织开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核后进入面谈考核环节。无人报名的引进岗位,予以取消。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审核、面谈考核、考察体检及公示聘用等任一环节,如发现申报人员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三)面谈考核
组建专家评审组开展面谈,按照“个人综述+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人员的个人综合素质能力进行考核。根据面谈情况按照拟引进人才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名单。
(四)考察体检
组建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因被取消引进资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引进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岗位。
(五)公示及聘用
拟引进人员名单在昆明市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反映问题经核查影响引进的,取消引进资格。公示期满后出现的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从符合条件人员中择优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大健康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67435132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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