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市2024年面向全国引进高中紧缺学科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泸水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专业学科教学水平,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泸水市第一中学、泸水市怒江新城新时代中学高中紧缺学科教师2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进条件及岗位
(一)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93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3.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奉献精神,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5.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
(1)学历认定: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可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学籍信息,其中本科学历报名人员须为普通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及以上录取的相关专业或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2)专业认定:所学专业以符合条件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市教体局确认报名资格。
6.符合岗位的其他条件和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职人员、现役军人;
4.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怒江州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二)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泸水市第一中学、泸水市怒江新城新时代中学高中紧缺学科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附件《2024年怒江州泸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26日9:00—8月30日17:30。
3.网络报名邮箱:lssjtj2021@163.com
4.联系电话:0886-3052865
5.报名要求:
(1)填写《2024年泸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及学段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电子照片、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本科学历报名人员除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学历为普
通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及以上的相关专业或院校录取证明材料。
(3)应届毕业生在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4)报名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以电子版形式压缩打包,发送至网络报名电子邮箱(文件名格式为:报名学科+姓名+联系方式
(5)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6.报名审核
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按招聘对象、招聘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核,报名审核从提交报名资料起3个工作日内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反馈审核结果。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二)考核
考核由笔试和面试组成。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每个岗位参加笔试人数和引进岗位计划数原则上不低于3: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此次引进岗位。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划定60分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的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笔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参与该岗位后续引进环节的资格。
2.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每个岗位的笔试排名,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3:1的比例根据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3:1,又无递补人员的可以2:1或等额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包括说课(10分钟)和现场问答(5分钟)。
(3)面试时间:2024年9月8日(星期天)。
(4)面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划定75分为面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75分,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取消参与该岗位后续引进环节的资格。
3.综合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划定75分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若报考者成绩达不到75分,视为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
(三)确定拟引进人员
考核结束后,根据“择优聘用”的原则,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排名以岗位计划数1:1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都相同,则说课成绩高者胜出),并由泸水市第一中学、泸水市怒江新城新时代中学与拟引进人员进行洽谈,签订就业协议。
(四)资格复审及考察
1.资格复审。签订协议后拟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进行最后核实)。资格复审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未能按时提供相应证书或材料原件者,不予聘用。
2.考察。由引进单位与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开展,考察采用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征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由泸水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拟引进人员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引进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需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统一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拟引进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水市教育体育局在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拟引进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在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1.自愿放弃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
2.拟引进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考察、体检的;
3.在公示期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体局报市人社局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在学校任教服务年限不得低于6年,最低服务期限指聘用后在该单位或该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九)待遇
拟聘用人员,一旦办理聘用手续,统一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
五、工作纪律
(一)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从事引进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及时汇报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引进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本次引进工作由市人社局进行指导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86-3630840
六、重要提示
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6-3052865
泸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水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