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广播电视局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结合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2人;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位。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聘。
四、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具有广播电视技术及通讯技术从业经历者优先;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 50周岁和女年满 40 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五、聘用时间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薪资待遇为3600元/月。正式聘用后薪资待遇为4500元/月(含个人应缴社会五险部分),依法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单位不安排食宿。
六、招聘程序
采取面试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人选、公示和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涉及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发布。招聘期间,请报名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公开报名。报名人员向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附件);
2.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电子版(JPG格式、600像素*600像素)。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思茅区茶苑路12号(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办公楼3楼办公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件材料代为报名。
(三)资格审核。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提交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聘。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支付,并将体检报告交普洱市广播电视局。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成绩优先人员中递补。
(六)决定人选。根据面试、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拟招聘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招聘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对反映影响招聘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影响招聘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招聘,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招聘。
七、其他事项
(一)所聘人员具体岗位和工作由普洱市广播电视局根据工作实际安排和调整。
(二)所聘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及节假日休假制度。
(三)招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八、纪律与监督
(一)本公开招聘方案经普洱市广播电视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每个招聘程序的要求,制定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市人民政府网(www.pes.gov.cn)进行公告。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三)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广播电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9—2311980(普洱市广播电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