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隶属于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位于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97号,市场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各类技能培训,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普洱就业”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普洱智慧就业”“普洱零工”小程序等官方渠道,进行政策宣传、招聘信息推送、就业指导、创业服务等,为更多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专业的招聘求职服务。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普人社发〔2020〕86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内容
(一)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岗
1.招聘人数:3人
2.岗位职责
(1)服务企业,对接企业,了解企业用人需求,协助企业开展招聘工作;
(2)服务求职者,登记求职者求职需求,进行岗位推荐,帮助求职者就业;
(3)组织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跟踪了解外出务工群体的收入情况和就业情况,提供就业服务和岗位推荐;
(4)链接各乡镇、村集体就业相关人员,开展就业宣传相关工作,如组织线上线下招聘宣传,开展招聘会等活动;
(5)负责维护线上就业平台,宣传推广“普洱就业”公众号、“普洱零工”、“普洱智慧就业”小程序。收集整理省内外岗位信息,完成就业公众号、招聘小程序、零工市场小程序上招聘和就业政策的编辑和发布。
3.岗位要求
(1)基本条件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②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综合素质要求
①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爱岗敬业、办事认真,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②具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验、熟悉微信公众号维护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进行了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在境内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
5.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采取线上报名(指定邮箱:perlzysc@163.com)或现场报名方式(地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97号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
(二)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贴上本人正规照)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4.提供《就业创业证》或电子就业创业证打印件。
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并与原件相符。
(三)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5月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可通过邮箱发送报名材料)。
五、招聘流程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核。
(三)面试: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报名人员面试,综合面试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拟录用人员在普洱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进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交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
(五)公示:对经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与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运营方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六、薪资待遇
(一)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不低于普洱市思茅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二)聘用人员病、事假、公休假等请(销)假手续参照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在职职工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它事项
(一)有关信息通过“普洱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应聘人员主动关注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关注招聘过程信息或因联系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参加应聘的人员须严格遵守招聘公告规定,并确保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在招聘工作各个程序和环节中,若因报名人员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有权取消其资格。若出现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0879-2890988。
普洱市人力资源市场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