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卫生学校第二轮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6 10:12:1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04月16日讯:为做好普洱卫生学校2021年紧缺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同意,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卫生学校2021年第二轮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洱卫生学校简介
云南省普洱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12月,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普洱市培养卫生技术人才的中心,被历届大中专毕业生誉为“医生的摇篮”。
学校占地73.2亩。有宽敞明亮的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公寓、学生食堂、附属门诊部等;有设施设备先进的医学实训及考试中心、计算机网络管理中心、多媒体教室;建立了与因特网连接的校园网络;形成了阳光品德、阳光心灵、阳光体质深度融合的校园阳光文化特色。中专先后开设有社区医学、农村医学、中医、护理、助产、药剂、医学检验技术等16个专业,合作办学专科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药学、中医学、中医康复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助产、中药学等专业,本科开设有临床医学、护理、中医学等专业。现有本科、专科、中专等不同层次的在校生10010人(其中全日制中专生4523人,合作办学成人学历教育专科、本科生5487人)。学校有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精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和勤政廉洁、开拓创新的领导班子,现有在岗教职工223人,另有特聘教师58人。
自1988年起,学校先后与北京医科大学、昆明医科大学、大理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合作办学,现已培养中专、专科及本科毕业生49000余人,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6%以上。毕业生分布在普洱市各县(区)、西双版纳、玉溪、临沧、保山、德宏、大理等地,成为各族人民防病治病的重要力量。普洱卫校毕业生占普洱市现有卫技人员的85%。其中大部分毕业生已成为我市医疗卫生等单位的领导、业务骨干和学科人、医学专家、卫生系统全国劳动模范……在社会各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为普洱市及邻近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近三年应届毕业生:临床医学专业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档案学或文秘专业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鉴于发布第一轮公告后无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名,故此轮放宽条件至本科学历所学专业是档案学或文秘专业的其他专业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其中2021年普洱市党政储备人才专项招引进入面谈考核和试讲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户籍要求不限。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1.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2.非应届毕业生。
3.试讲、面谈考核时间前已被普洱市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
4.法律规定不符合报名人员。
三、招聘岗位
普洱卫生学校2021年第二轮紧缺人才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临床医学教师岗位1人,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
(二)档案管理兼教师岗位1人,专业为:档案学或文秘相近及相关专业(含本科学历是档案学或文秘专业的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方式及审核
(一)采取网络和现场两种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1)报考人员将推荐材料及简历投到普洱卫生学校的报名邮箱(pewxrsk@126.com),经学校初审后按招聘方式和程序另行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应聘。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等原件的审核,报考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信息,提供相关简历。因个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简历有误和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终止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网络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17:30。
2.现场报名
(1)时间及地点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17:30。
地点:普洱卫生学校人事科。
(2)由学校安排专人收取应聘人员的推荐材料、本人简历及相关信息。
(二)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审核
采取资格审核确定试讲、面谈考核人员的方式由审核小组采用人工审核,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试讲、面谈考核前)提供自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获奖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2021年毕业生持学校开具证明材料参加试讲、面谈考核,待正式毕业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岗位要求提供相应证书、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进行审核,如毕业后应聘者不能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的,则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审核解释权:由普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五、公开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一)试讲、面谈考核对象
不进行笔试。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面谈考核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试讲、面谈考核的人员,如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面谈考核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岗位试讲、面谈考核,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也可按该岗位审核合格的实际人数进行试讲、面谈考核。
(二)试讲、面谈考核方式
临床医学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及面谈方式。
档案管理兼教师岗位采取面谈综合考核方式。
(三)试讲、面谈考核时间
待定(电话另行通知)。
(四)试讲、面谈考核地点
普洱卫生学校(详细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五)试讲、面谈综合考核内容
考核小组按保密等有关规定准备题目,提供试讲、面谈考核考场使用,应聘者根据自己报考的科目进行模拟课堂教学前的教学稿等各项准备工作。试讲、面谈考核的重点是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管理能力、职业素养、职业道德修养等方面,考官根据考生试讲、面谈综合考核表现进行评分。
(六)试讲、面谈考核流程
1.临床医学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及面谈方式,试讲、面谈考核时间20分钟。
2.档案管理兼教师岗位、财会岗位采取面谈综合考核方式,面谈综合考核时间20分钟。
面谈考核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专业知识、职业能力等相关内容。
3.试讲和面谈总成绩为100分。所有评委评分相加取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出面试成绩。
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后续招聘程序人数比例超过1:1的岗位,面试成绩取三位小数确定排名先后,以此类推。
若有同岗位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的,报请市教育体育系统紧缺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即时对并列人员加设第二轮面试,面试成绩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
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在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等后续程序的人员。
(七)确定人选,签订协议
在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后续招考程序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候选人,按规定签订三方协议(含普洱卫生学校补充协议)。候选人弃权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在本岗位应聘人员中符合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和体检
签订三方协议(含普洱卫生学校补充协议)人员毕业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考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一)考察
报考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再次进行复审,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核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教育等方面进行考察,无异议后进入体检。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医院为普洱市人民医院,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需在一周内完成,复检医院为市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七、递补事项
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和体检不合格等,出现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按照试讲、面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和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应聘者权益,反映问题必须实名反映。
九、其他事项
(一)近三年毕业生指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学生。
(二)联系电话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0879—2138573
普洱卫生学校0879—2132236
罗老师15987998866
(三)查询网站
普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pes.gov.cn)
(四)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2.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聘用人员上岗后,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待遇。
4.应聘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系招聘事宜;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试讲、面谈考核或签订三方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员签名的情况记录)。
(2)公示期7个工作日满后,联系不上应聘人员本人的。
十、组织纪律
(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可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参加本次招聘活动的所有工作人员涉及履职回避情形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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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教育体育局直属学校普洱卫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普洱市教育体育局普洱卫生学校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