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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山州第一中学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3 16:05:24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7月03日讯:进一步适应教育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文山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文山州优化人才服务保障工作20条措施》和《文山州第一中学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经批准,现将文山州第一中学2023年教师专项招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专项招聘教师40名。其中:中学语文教师8名、中学数学教师8名、中学英语教师5名、中学日语教师1名、中学物理教师6名、中学化学教师1名、中学生物教师3名、中学思想政治教师2名、中学历史教师2名、中学地理教师2名、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师2名。

  (二)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资格条件等具体详见《文山州第一中学2023年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州人社网(http://wszrsj.ynws.gov.cn/)查询。

  二、招聘条件

  凡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具备《岗位计划表》要求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和所需的专业及资格。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报名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以《岗位计划表》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财政供养的在职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吸毒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程序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邀请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09:00至2023年7月21日17:30止。

  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网站:文山州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220.164.79.75/wssyexam);报名主要程序是:签订诚信承诺书后按系统提示注册、提交报考申请、报名资格审核、报名情况查看、准考证打印等。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白色背景的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修改任何信息。因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17日09:00至7月22日17:30止。

  网络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核,要求报考者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一致。计算机根据考生提供的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的情况提交人工审核,人工审核结果将于24小时内返回。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名信息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名信息。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并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库。

  1.专业认定

  “所学专业”由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予以证明,多个学历证书间的学历信息不能交叉使用。

  (1)专业设置参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设置岗位招聘条件。

  (2)学科专业条件可设置为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专业类),二级学科(专业)以及专业学位类别(专业领域),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在“未纳入目录的专业”栏填写所学专业,并提供所学课程或相关资格证书,由招聘单位审核确认。

  2.生源地或户籍认定

  生源地是指学生来源所在地。报考人员根据生源地或户籍的所属地判定是否满足此项限制。生源地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

  (1)身份证号码以“5326”开头的,无论因工作或上学等原因导致户籍发生迁移的,均认定为文山州生源,满足岗位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栏为“文山州”的岗位要求。

  (2)生源地和户籍不属于云南省或文山州内各县(市)的考生,报考户籍条件限制云南省或文山州的,仅限2022年12月31日之前办结迁移手续并取得云南省或文山州各县(市)户籍,且在资格复审时户籍仍在云南省或文山州各县(市)。

  (三)计划裁减

  受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根据报名人数相应裁减招聘人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四)准考证打印

  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7月25日9:00至7月27日8:30,登录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考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需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27日上午8:30—10:30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近三个月内出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测试内容为对应专业高考水平的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本次考试不统一配发考试所必须的文具,考生需自带考试文具。严禁将各种手表、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带入考场。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由用人单位于7月29日下午公布。成绩公布后当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文山州一中行政信息中心(电话:0876—3029873)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4.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比例的,最低可按1:1的比例)。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7月30日上午8:30-12:00。

  资格复审地点:文山州第一中学图书馆会议室。

  资格复审要求:如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3.资格复审内容

  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2023年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毕业证(2023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若所提供资料与招聘计划岗位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含递补人员),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2023年文山州第一中学教师专项招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提交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环节审核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人员请于7月31日上午8:30准时在文山州第一中学(图书馆大报告厅)候考室报到直至面试结束。

  3.面试方式:现场答辩及说课,测试内容为基础教学相关知识,时间为15分钟以内。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

  (五)体检、考察

  1.确定人选

  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

  综合成绩并列(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如相同,视为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笔试、面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须进行面试加试,不得超计划确定人选。

  2.体检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进展统一组织人员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体检人员,将取消聘用资格。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

  考察由学校党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可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聘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同时要核实拟聘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考察的,则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1.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库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对新招聘的人员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示后,未能正常聘用的(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不予聘用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则在参加考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进行公示。

  聘用工作于2023年9月1日前完成。

  五、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师,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待遇按照国家和省、州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所有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时需仔细阅读并同意《考生报名诚信承诺书》,若违背承诺则按相关处罚条款予以处理。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监督电话:

  文山州第一中学纪检监察室:0876—3029871

  文山州纪委州监委驻文山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6—2186307

  咨询电话:

  文山州第一中学行政信息中心:0876—3029873

  文山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6—2180556

  七、其他

  未尽事宜由文山州第一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文山州第一中学2023年教师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文山州第一中学

  202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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