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水利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保安1名,保洁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西双版纳州户籍,已办理失业登记人员,符合以下公益岗位人员条件之一:
1.失业人员中的城镇登记零就业家庭人员;
2.失业人员中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失业人员中的连续一年以上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残疾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并登记失业。
(二)保安人员,限男性,年龄及学历不限,有工作经验者优先,退役军人或残疾人优先;保洁员1名,限女性,年龄及学历不限,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作风扎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
(四)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有意愿者认真填写《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就业部门出具的审核证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到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办公室(景洪市嘎兰北路12号307室)报名。
2.网络报名:有意愿者认真填写《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将相关材料发至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办公室邮箱:bnsljbgs@126.com。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招满为止(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0691-2124201。
(二)资格审核及考察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办公室将对报名提供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等材料进行现场复核及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及所报岗位的招聘条件,是否胜任拟聘职位做出综合评价。
(三)聘用及管理
确定拟聘人员后,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将与拟聘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照西双版纳州公益性岗位规定的岗位工资执行(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日常管理、年度考核。合同期间,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年度考核不合格等人员,西双版纳州水利局有权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