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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考察招聘紧缺医学人才通告

发布时间:2021-09-13 09:47:51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1年09月13日讯:根据《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的通知》和《玉溪市建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业务发展和学科建设实际需要,现公开招聘一批医疗卫生事业编制内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应变能力。

  2.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有岗位所需要的证书和从业经历。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2日至2003年9月22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4.为人正直诚信,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积极进取,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病历书写能力。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1年09月22日—09月23日8:3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31号苏宁电器四楼)。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2021年公开考察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认证报告(由本人登陆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后,打印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聘用<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单位证明)以及获奖材料,2016年至今毕业的还需提供规培合格证明。报名时查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招聘资格。

  5.报名咨询电话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13529771717(赖老师),13529768076(李老师),18908779068(郑老师),18724862030(邱老师)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方式

  (一)综合评价: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综合评价组进行综合评价,即结合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与应聘者面谈后对应聘者的知识结构、德才表现、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受表彰情况等综合因素逐项评价。根据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技能测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综合技能测试。综合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综合技能测试:总分100分。招聘岗位数与实际参加综合技能测试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的岗位,设定综合技能测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综合技能测试结束后,按综合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考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入编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管理和享受相关待遇。报考学历为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给予一性次安家费五万元(具体发放方式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六、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公开考察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2026654(红塔区卫健局)

  监督电话:0877-2022798、0877-202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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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共同体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docx

  2021年玉溪市红塔区医疗公共体公开考察招聘紧缺人才报名表.doc

  玉溪市红塔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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