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江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编外人员的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绥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绥江县自然资源局新滩自然资源所编外人员1名、绥江县自然资源局板栗自然资源所编外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不限。
(四)具备一定综合文字能力和办公软件运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心。
(五)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前往龙腾大道西段7号4楼绥江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肖林,联系电话:0870—7622251,188-8705-1551。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23日至5月2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蓝底小1寸照片2张。
4.资格初审
由绥江县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历条件进行现场审查,初审通过,接收报名材料。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五、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不进行笔试,采取面试的方式。
面试时间:202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公示与聘用
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新进人员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取消拟聘的,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编外人员聘用手续。
七、薪资待遇
编外人员聘用期间薪资待遇,根据绥江县自然资源局聘用编外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违法违纪问题或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招考条件的;
2.有违法犯罪事实隐瞒未报的;
3.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和规定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在合同期内因病、因残等,不能适应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在劳动合同期内死亡的;
3.合同期内,本人因法定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绥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