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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高级司法雇员、司法雇员招聘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5 10:00:55 来源:人才引进网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高级司法雇员、司法雇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谱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派遣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工作的高级司法雇员2名、司法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级司法雇员2名、司法雇员5名。
 
考生可同时报考1个高级司法雇员职位和1个司法雇员职位。同时报考两个职位的,优先考察考生在高级司法雇员考试中的各项成绩。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 未受过党(团)纪、政务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3. 五官端正、无纹身,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性别

学历

专业

户籍

年龄

其他要求

高级司法雇员01

1

本科及以上学历

法学类

浙江户籍(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不限户籍)

年满18周岁,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40周岁(1983年11月10日后出生)

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法院、检察院司法雇员工作经历的优先。

高级司法雇员02

1

不限

司法雇员

5

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类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不限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优先录用。

 

5.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时间截止至2024年11月10日;

 

6. 报考人员户籍以2024年11月1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7. 本次招聘户籍要求内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2年、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8. 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起点”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如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近的也可以报考。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配偶、父母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层级化管理,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考条件
 
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实行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各招聘程序相关通知发布于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oshan.gov.cn)等平台,逾期者视作自动放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10日17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长按识别二维码报名)
 
温馨提示:选择岗位投递简历。请严格按照公告要求一次性提交以下材料,报名期内允许补交一次,报名期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另行接收。
 
3. 报名提供资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扫描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
 
4. 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由法院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5. 本次招聘以短信、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务必留意,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的视为放弃。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养、综合知识和法律知识。高级司法雇员另需加试考查法律文书撰写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人员需进行听打测试,满分100
 
1. 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五笔、智能ABC、全拼等输入法。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7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计算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进行前,对面试人员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报名填报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主要考查面试者的综合素养以及与岗位适应度是否匹配等。
 
(三)体检和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30%+专业技能测试10%)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的方式,汇总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体检及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信息将在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萧山法院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期间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补录
 
本次招聘拟录用对象全部录用完毕后,根据一年内出现减员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可按照考试总分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补录人选,在体检、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招录考试成绩有效期一年。
 
(六)签订合同
 
录取后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为劳务派遣。被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应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确定。
 
五、其他
 
1. 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 本次招聘以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查看信息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4. 咨询电话及时间:
 
(1)岗位相关疑问咨询:0571-83869790;
 
(2)报名及系统技术咨询:15258892006;
 
(3)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1:00、14:00-16:00。
 
本公告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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