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青少年宫专业教师(非事业编)招聘公告
金华市青少年宫位于婺江之畔,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先进青少年宫、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银杏奖”优秀团队、全国科普教育示范基地、全国流动少年宫先进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现向社会招聘全日制(非事业编)心理健康教师1名、书法教师1名,择优录取。
一、招聘要求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热爱校外教育工作,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较强的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学科教师资格证,有专业技术职称优先。
5.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列入报考范围。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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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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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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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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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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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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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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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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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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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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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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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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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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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2.有参与个体心理咨询、团体辅导、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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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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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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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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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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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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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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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岗位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
2.有书法教学经验,青少年活动策划、组织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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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待遇情况
全职双休(春秋季为周一、二休息),五险一金,年休假补贴,各类假期,年终奖金,节日福利,生日慰问,午餐补贴,继续教育,外出培训、定期团建,工会疗养,年度体检等。
工资待遇:10万元/年以上。
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1)填写《金华市青少年宫全日制(非事业编)专业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电子版,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326344431@qq.com。
如需线下咨询,每周三至周日 8:30-17:00;地点:金华市青少年宫(市双溪西路116号)活动楼四楼行政部办公室;电话:0579-89187805、0579-89187889。
3.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审核结果发送应聘人员邮箱。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内容应与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在线验证报告材料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考试方式: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和结构化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1)专业水平测试,分为模拟课堂和专业技能测试。
按岗位组织模拟课堂考试,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总分100分,60分以下人员不进入结构化面试。
按岗位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下人员不进入结构化面试。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模拟课堂60%+专业技能测试40%
根据专业水平测试成绩择优按照1:1进入结构化面试。如有特别优秀应聘者,可增加岗位数。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考察岗位认知程度、岗位胜任能力、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60分以下人员不列入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情况等考察。
六、公示、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青少年宫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核实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不予聘用。如需可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金华市青少年宫全日制(非事业编)专业教师招聘
报名登记表
金华市青少年宫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