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龙游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对象应具备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等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户籍、学历、年龄、教师资格及专业等具体条件:
(一)户籍要求
1.具有龙游县户籍(以2024年8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为龙游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限户籍: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②“双一流”建设高校相关建设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③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毕业生;④配偶为龙游县户籍的人员。
(二)学历、学位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其中龙游县户籍(或配偶为龙游县户籍)且具有幼儿教育初级职称的人员可不限全日制。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要求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3.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三)年龄要求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4日及以后出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8月14日以后出生):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对象;②具有幼儿教育学科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③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基本功比赛或幼儿教师素养大赛获县、区三等奖及以上;④参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幼儿教育课堂教学评比获县、区三等奖及以上。
(四)教师资格及专业等要求
1.报名对象应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且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2.报名对象所学专业需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龙游籍报考人员不限专业)。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8月6日起,通过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ly.zjer.cn/index.php)、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他信息将及时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敬请关注)。
(二)报考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龙游县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为报名无效。因报考对象延误报名时间、材料证书未按时完整提供等造成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龙游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附件1)及一寸近照2张(背面注明学科、姓名);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及国外学历要求提供教育部门的认证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符合“配偶为龙游县户籍的人员”的需提供结婚证与配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8)龙游县户籍(或配偶为龙游县户籍)且具有幼儿教育初级职称的人员除提供相应的户籍材料外,还需提供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9)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相关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符合“具有幼儿教育学科一级教师职称及以上”条件的需提供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基本功比赛、幼儿教师素养大赛和课堂教学评比”条件的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各类荣誉证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确认
考试费用为50元,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支付宝现场扫码缴费,缴费时需“添加备注”(姓名及手机号码),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是否核减招聘计划由县人社部门和县教育部门协商决定。
4.领取准考证
缴费完成后提交报名表,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7日9:00—11: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试卷组成:笔试内容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适当兼顾教育教学理论和教材教法等公共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主要为上课和技能展示。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如因面试人数较多需分组进行面试的,采用修正系数的办法计算最终面试成绩。
具体办法如下:
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四舍五入)=本学科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组该学科的考生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
2.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体检: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和放弃录用资格。
(六)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聘用人员按批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如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优秀毕业生层次等条件确定选择顺序。
如在公示聘用后6个月内因公办幼儿园扩班需增配教师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录取。
三、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幼儿园教师不属事业单位编制系列,纳入幼儿园教职工总量管理,签订劳动合同,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至各城区或乡镇公办幼儿园,以乡镇为主,条件相对艰苦,不服从分配人员不宜报考。具体薪酬待遇另行制定,乡镇公办幼儿园待遇高于城区公办幼儿园。
(二)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三)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初审、复审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当天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六)报考人员对在龙游智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龙游县教育局反映。
(七)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龙游县教育局、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只在“龙游智慧教育”或“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和信息。
(九)咨询电话:0570-7024220,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十)监督举报电话:0570-7022668。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研究决定。
龙游县教育局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