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教育局选聘兼职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科研力量,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能力的教科研队伍,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促进我县教师队伍的成长,决定在全县选聘部分兼职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爱岗敬业,治学严谨,为人师表,热心教研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如果存在师德问题的一票否决。
2.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材教法,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研究能力,教学效果突出,在学校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县教坛新秀及以上荣誉。现从事本专业教学,在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
4.近五年有市级及以上论文发表、获奖或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5.年龄男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二、聘任岗位及职数
初中科学1名。
三、报名对象
全县在编在岗的初中科学教师。
四、聘任时间
聘任周期为3年。
五、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符合条件者持《报名表》(附件1)及《专业考核细则及自评表》(附件2)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于8月13日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业务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必须参加由县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考试。
(1)笔试(100分):按照近三年县解题大赛成绩平均分计算;
(2)评课及答辩(100分):观看课堂录像后评课、答辩专家问题,具体时间、评课地点另行通知。
3.业绩考核(100分):按业绩考核方案(见附件2)计分。
4.组织考察。按照笔试占20%、评课占50%和业绩考核占30%计算综合得分,由教育局组成考察组对入围对象按1:2进行考察,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
5.公示与聘用。根据综合得分,结合考察情况,由局党委讨论决定拟选聘人选,并在常山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聘任为兼职教研员。
附件:
1.2024年常山县兼职教研员选聘报名表
2.常山县兼职教研员专业考核细则及自评表
常山县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