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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舟山市岱山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01 09:02:37 来源:人才引进网

  2023年04月01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结合各相关单位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我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学历见下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

人数

所学专业

学历等要求

学位要求

年龄要求

岱山县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妇女保健科

101

1

本科: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研究生:妇产科学、少儿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超声科

102

1

本科: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岱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医学技术类1

201

1

卫生检验与检疫、卫生检验、医学检验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医学技术类2

202

1

预防医学、职业卫生工程技术、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技术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35周岁及以下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志愿为海岛卫生健康事业勤奋工作;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3月31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四)具有适应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

  (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13日17:00止;

  (二)报名提交材料:

  1.应聘人员如实填写《2023年岱山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3.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三)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照片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报送:dswjja2356@126.com。联系电话:0580—4472356。

  (四)对报考人员实行资格条件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五)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发放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229288133/index.html)和“健康岱山”微信公众号上通知。

  四、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于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以医学综合基础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每一岗位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面试实施1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办法。若体检、考核入围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可在报考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一)经体检、考核后,按职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岱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二)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到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如试用期内确实难以胜任工作,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岱山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岱山县卫生健康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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